浙江桔子电器有限公司

供应RXYK-24-A 泄压阀执行器

供应RXYK-24-A 泄压阀执行器

  • 类别:
  • 价格:面议
  • 点击率:131





防排烟系统
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往往导致工程完工后,自然排烟设施不具备排烟作用,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然排烟窗的设置位置不当。从自然排烟效果考虑,排烟窗高度应高于蓄烟高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一般来说在房间一半高度以上设排烟窗,目前有相当数量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不利于自然排烟。
二是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m2”,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认真计算,或将固定窗的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之内,导致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三是自然排烟窗的结构形式不合理。有的把排烟窗做成不可开启的固定窗,有的将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把可开启的排烟窗设在窗的下部,严重影响排烟功能。

如疏散楼层的防烟楼梯间-疏散楼道之间的压差值大于设定值(地上:70Pa,可调;地下:60Pa,可调)时,即调打开该系统正压送风机出口的电动旁通泄压阀泄压;当压差值小于设定值(40Pa,可调)时,4如疏散楼层的楼梯前室-疏散楼道之间的压差值大于设定值(地上:50Pa,可调;地下:40Pa,可调)时,即打开该系统正压送风机出口的电动旁通泄压阀泄压;当压差值小于设定值(25Pa,可调)时,5.各余压控制器联网后采用控制器通讯总线传输信号至消防控制室管理主机。余压控制器除在消防状态下执行既定的控制逻辑外,平时状态下定期执行系统自检与泄压阀动作巡检程序。各余压控制器自检及阀体巡检结果通过控制器通讯总线实时传输至消防控制室管理主机内。

机械排烟部位的一般要求
1.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不大于6米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立方米/小时计算(单台风机小排烟不应小于7200立方米/小时)。
(2)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小时。
(3)中庭体积小于17000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小时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小时换气计算,但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立方米/小时。
2.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 超过30米。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度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度时能连续工作30分钟。
4.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构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5.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度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6.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7.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8.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9.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0.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
监督管理编辑
消防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建筑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1)应加强对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地消防部门一般对消防报警与电气、固定(自动)灭火设施专业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非常重视,培训过程中往往忽略了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人员。
(2)应落实防排烟设施的施工由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承担的制度。防排烟设施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规定其施工应由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承担,但很多项目的防排烟设施施工均是由空调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3)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人员在施工图审查时,应重视对防排烟设施设计的审查,应重点对自然排烟窗的设置、开窗面积,机械防排烟设施的设置部位、风机选型、送风口排烟口的设置、防烟分区等到进行审查,同时在施工中应加强对防排烟设施的监督管理,将防排烟设施列为施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577-62717017

传 真:0577-63445526

手 机:18368740017

邮 箱:365293230@qq.com

地 址:生产部:浙江温州乐清柳市东岸工业园 销售部:温州乐清柳市五洲电工电器城C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