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F系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监控主机)
TBF-Z1/128
TBF-Z1/255
TBF-Z1/510
TBF-K1/2
TBF-T1/100
TBF-T1/225
TBF-T1/400
TBF-T2/630
TBF-T3/100
TBF-T3/225
TBF-T3/400
TBF-Z系列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TBF-ZB/128
TBF-ZB/256
TBF-ZB/512
TBF系列探测器
TBF-TF/80
TBF-TF/08
TBF-TD/13
TBF-TY系列一体式探测器
TBF-TY/Y100
TBF-TY/F630
TBF-TY/F1000
TBF-TY/Y315
TBF-S系列剩余电流互感器
TBF-S/Y100
TBF-S/Y250
TBF-S/Y400
TBF-S/Y630
TBF-S/F630
TBF-S/F1000
TBF-S/F1600
TBF-S/F2000
TBF-W系列温度传感器
TBF-W/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摘要) 11.2.7 下列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3、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5、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摘要) 9.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9.5.1 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9.5.2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 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GB 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 第 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GB 14287. 1- 2014 — 第 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GB 14287. 2- 2014 — 第 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GB 14287. 3- 2014 GB14287.2-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3955-201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剩余电流继电器装置的原理\实验方法\技术要求\安装使用都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