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 满足并高于国标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要求;
☆ 系统主要由消防电源监控器、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组成;
☆ 单机大通信容量512点(4回路,每回路128点),支持多台联网,联网后系统大容量为2048点(16回 路,每回路128点);
☆ 可提供单台监控器直接管理和多台监控器联网管理两种应用方案;
☆ 系统采用无极性二总线连接,节省施工线缆成本,设备接线简单便捷;
☆ 结合中消恒安通信协议,保障系统在各种电磁环境下稳定可靠运行。

●负责监视相应区域消防设备的电源信息。
△能够连续采集电压和电流值,误差不大于1%
●配置精简,无需加装分机
●大4回路设计,回路间自带隔离
●系统采用非开放式的运行模式,系统内自行管理,对外单向传送信息
△实时监测一路单相交流电压/电流、一路直流电压/电流、或两路单相交流电压
●与上位机、区域分机等配接,灵活构建大容量防火门监控系统
●两总线无极性设计,降低布线成本,且能避免现场因接线错误导致的损失
△传感器与监控器的通讯采用总线制设置地址
△满足国标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要求
△监测消防设备主、备电源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
●断电保存10000条存储信息,国标设计
△采用DC24V工作电源,确保系统稳定及安全



、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咨询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的用电安全和能耗管理服务提供商,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销售贸易、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实体。我们的产品已通过了CE、FCC资质认证。公司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企业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结合公司内部现有的研发骨干技术工程师,我们有能力将高的产品提供给国内外每一位客户、有信心以更大的规模进行产品生产,以的售后赢得广大新老客户的高度满意率 amp;ldquo;科技创新、止于至善”是公司永恒追求的发展目标,未来我们秉持


4.2.1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应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GB/T 156规定,可优先采用直流24V。
监控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釆用中文。
监控器电源应设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并设置过流保护措施,电源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85%~110%范围内,频率偏差不标准频率50Hz的±1%时,监控器应能正常工作。
监控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功能,并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影响监控器的正常工作。监控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所获得的容量应能提供监控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8h。